衡水公积金
衡水公积金封存
衡水国管公积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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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住房公积金提取
衡水公积金提取
衡水公积金代办
发布时间:2023-11-01 14:07:07 人气:56940
1.住房消费办理:
(1)购买自住住房;大修、翻建自有住房;自建自有住房;
(2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;
(3)偿还房贷本息的。
2.销户办理:
(1)离休、退休的;
(2)出境定居的;
(3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(二者条件缺一不可);
(4)死亡。